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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创新机制深入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
 
 

  赵尚文

  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是在党中央提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明确在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弘扬法治,创新机制,奋力开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一、关注民生,扎实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上求得新成效。今年各县(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在1000个依法治理示范村成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动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全面深入开展。积极开展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创建法治和谐社区。健全社区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大力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创建法治和谐学校。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

  二、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在弘扬法治精神上求得新进步。要把学习宣传十七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思想,作为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在全社会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不断地抓好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组建十个普法讲师团,讲授300场,参加人数超过10万人次。大力开展“送法进灾区、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活动,组建十个法律服务宣传队,突出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防震减灾法》、《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等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法制宣传向广度深度发展。

  三、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在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上求得新作为。全面开展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县、区、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全市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切实加大普法培训力度。实施法治骨干“12345”干部培训工程,即培训100名科级干部;200名司法所长;300名企业经营人员;4000名调委会主任;5000名普法骨干。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确保全市干部职工参考率达到96%以上,单位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实行信息化管理,重视结果运用,为干部的晋升晋职提供重要依据。积极开展法律宣传资料编写工作。编印“法律六进”读本和年度学法守法用法资料,为全市干部职工普及法律知识提供学习资料。

  四、抓好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在建设法治陇南上求得新贡献。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实行常委会、常务会议会前十分钟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学习日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把各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人大、组织、人事部门制定《陇南市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办法》。公务员法制教育。实行公务员上岗前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并将考试成绩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没有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年终不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

  五、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上求得新进展。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创建“五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做到“四有”,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五五”普法期间,全市将组织实施评选100名“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建立100个“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双百工程。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法律进乡村“四个一”工程,即每个乡镇要有一个法律辅导站,有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行政村要有一个法律图书角,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落实法律进社区“六个一”工程,即每个社区要有一个固定法制宣传栏,有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每个季度上一堂法制课,有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有一个法律图书角,有一个法制公园。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力争在“五五”普法期间,实现100%的城镇中小学校,90%以上的农村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达到2800名。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切实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

  六、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在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可持续发展上求得新突破。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县(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明确,县(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县(区)长是直接责任人。建立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视察、督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机制,出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考核体系。开展工作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建立市级领导、市直部门与各县区、乡镇、社区、部分学校、企业依法治理工作联系责任机制。建立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依据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考核体系》要求,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稿源: 陇南日报 编辑: 杨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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