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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选拔工作的通知》(甘人通[2008]74号)文件和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选拔工作的补充通知》(甘人通[2008]83号)及《关于为灾后重建提供人事人才服务的意见》(甘人发[2008]17)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将通过全省组织统一考试的方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开发(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在2008年全市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考选拔“三支一扶”工作者245名;在择业期内(2005年及以后毕业的)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且按规定登记注册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考选拔进村(社区)工作者390名(具体指标见名额分配表)。
二、条件
1、“进村(社区)”:
在择业期内(即2005年及以后毕业的)尚未就业且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持《择业通知书》的我市生源的毕业生。
2、“三支一扶”:
应届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持《择业通知书》的我市生源的毕业生。
3、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热爱农村,热爱农民,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自愿到农村、社区工作。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8、9、10日三天。
2、报名地点:考生所在县区人事局。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同时交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每个考生只限报一个职位。
4、考试费用:不向考生收取,考试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具体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总分值150分。考前市、县(区)人事部门均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班,凡参加考前辅导的考生,后果自负。
2、笔试地点:武都(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时间:2008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9月10日,由本人凭身份证在各县区人事局领取。
5、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五、公示录取
对愿意签订协议在藏族乡工作5年以上的藏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对城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和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对在抗震救灾中,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的高校毕业生采用直接安置;被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各部委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的在笔试成绩中加20分;被市委、市政府和省上各厅局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向所在县(区)人事局提供相关证明,对同时具备两项以上加分条件者累计加分。各县(区)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招考指标数,按照加分后的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人选确定后将拟录取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三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体检 公示结束后由各县(区)分别组织体检。体检工作须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陇人发(2005)32号转发《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发[2005]7号)文件有关规定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上报审批
公示、体检结束后,由各县(区)人事部门组织拟录取人员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或《甘肃省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审批表》连同《2008年从事“三支一扶”毕业生花名册》和《2008年选拔进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情况备案表》各一式三份,一并上报市人事局审批,“三支一扶”工作者报省人事厅审批。
八、工资待遇
“三支一扶”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上述费用及所需工作管理经费标准按甘人事[2003]98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600元、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费1000元。进村(社区)工作者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其工资待遇执行乡镇(街道)干部现行标准,占用乡镇(街道)周转事业编制。
九、服务期间的管理
1、“三支一扶”工作者的管理
服务期间“三支一扶”毕业生户口按照省上持《择业通知书》落户的规定办理。年度考核合格的,经省人事厅审核,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在服务期间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县区人事部门审核,市人事局审查后报省人事厅批准方可离岗,空缺岗位不再替补。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专业“三支一扶”的大学生,工作第一年须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为期一年的就业见习。见习期满,由当地卫生部门安排“三支一扶”的大学生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就业见习医院统一确定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各县人民医院。
2、进村(社区)工作者的管理
进村(社区)工作的毕业生,纳入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干部管理范围,人事档案由县区人事部门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继续留任,不合格的重新择业。继续留任的毕业生,将来作为补充乡镇、街道干部的重要来源,工作满两年以上,在乡镇事业单位出现空缺岗位时,可直接予以补充。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三支一扶”工作者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及待遇
“三支一扶”工作者服务期满后,自愿留在基层工作的,按就地就近的原则安置到乡镇事业单位就业,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服务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对要求自主择业,落实了就业单位的,市、县(区)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跨市就业的报省人事厅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要求继续升学深造并被录取的,学成毕业后,重新择业。在“三支一扶”工作岗位上服务满一年考核合格,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按有关规定在笔试总分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监督电话:市监察局0939-8232144
市人事局0939-8219208
本公告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附:2008年“三支一扶”及进村(社区)指标分配表
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
2008年三支一扶、进村社区指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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