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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统计局:
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现已全面展开,各项准备工作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为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和“搞全普查对象、搞准普查数据”两个中心目标的有效实施,现将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经济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级普查机构、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基础资料的整理和规范工作。同时,市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区企事业单位资料整理工作开展检查,并进行通报。
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统计局
二○○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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