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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党章修正案为什么要在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中增写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内容?
党章修正案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增写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内容。这是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适应了流动不断增多的新情况。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类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频繁,进城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其中有不少是共产党员。
党中央十分重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为了使党员管理工作体现时代的要求,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党的组织要制定有效管理流动党员的措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强调: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做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率。”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
从这些年的实践看,党章修正案增写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内容,有利于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增强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利于党员流出地党组织与党员流人地党组织加强联系配合、落实各自责任、形成管理合力,把流动党员管理的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通过党的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把全体党员组成团结统一的有战斗力的整体。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党员的流动性增强。在这样的情况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需要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加强党员管理,尤其要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努力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
第二,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总结和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经验、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迫切需要。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各级党组织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目标,认真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组织”活动,实施流动党员“安家工程”。经过多方努力,共与232.9万名流动党员取得了联系,并组织他们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时,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原则及管理办法。2006年1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修订式样。2007年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开通了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随后省、市、县三级党委组织部陆续开通本级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也开通了咨询服务电话,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网络,受到流动党员的普遍关注,也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第三,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也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基本任务。党的基层组织分布在全国各地、各行各业,流动党员也遍布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要求各行各业党的基层组织切实承担起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责任。流人地党组织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之中。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人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人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只有各行各业党的基层组织都能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流动党员管理的责任,才能确保每个流动党员都能编人流入地党的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不懈努力: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和活动载体,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二是坚持基本原则。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人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三是落实管理责任。地方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市、区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都要主动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做到密切配合、有机衔接。四是改进管理方法。打破流动党员的地域、身份、户籍界限,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以及完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等多种方法,及时将流动党员编人流人地党的基层组织。五是增强服务功能。坚持以人为本;善于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街道(乡镇)、社区(村)党员服务站(点),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使流动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六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流出地和流人地党组织双向联系、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同时,注意研究流动党员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探索流动党员管理规律,使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更好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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